强迫症和强迫行为是一回事吗?
相信很多人在日常生活中都会或多或少的有一些强迫行为,比如出门时会检查几遍门窗有没有关好,东西有没有带齐等,我们也经常会开玩笑的说某人有“强迫症”。
但是真正的强迫症患者他们是非常痛苦的,因为他们会在想象中认为如果不这么做,比如反复洗手,或进行某种仪式,就真的会有不好的事情发生。为了屏蔽掉这种焦虑痛苦的情绪感受,于是他们给自己竖起一道道盾牌,用各种强迫行为让自己不去面对那些恐怖的焦虑,这种方法确实起到了一定的保护作用,在他们的自我力量较弱时,保护他们不至于崩溃。但这种回避焦虑的方法,也同时会给人带来困扰,并且使患者的自我力量难以在反复的面对中提高。
当我们发现我们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有一些强迫思维或强迫行为时,也不用恐慌,因为可能并不足以上升到强迫症的程度。最新的美国精神疾病诊断标准DSM-5中对强迫症的诊断标准是:A、具有强迫思维、强迫行为,或两者皆有。
强迫思维被定义为如下,1、在该障碍的某些时间段内,感受到反复的、持续性的、侵入性的和不必要的想法、冲动或意向,大多数个体会引起的焦虑或痛苦。2、个体试图忽略或压抑此类想法、冲动或意向,或用其他些想法或行为来中和它们(例如,通过某种强迫行为。
强迫行为被定义为如下:1、重复行为(例如,洗手、排序、核对)或精神活动(例如,祈祷、反复默诵字词)。个体感到重复行为或精神活动是作为应对强迫思维或根据必须严格执行的规则而被迫执行的。2、重复行为或精神活动的目的是防止或减少焦虑或痛苦,或防止某些可怕的事件或情况;然而,这些重复行为或精神活动与所设计的中和或预防的事件或情况缺乏现实的连接,或者明显是过度的。
B、强迫思维或强迫行为是耗时的(例如,每天消耗1小时以上)或这些症状引起具有临床意义的痛苦,或导致社交、职业或其他重要功能方面的损害。C、此强迫症状不能归因于某种物质(例如,滥用的*品、药物)的生理效应或其他躯体疾病。D、该障碍不能用其他精神障碍的症状来更好地解释。
无论是强迫症还是其他的症状,看上去必定是泥泞的沼泽地,但是,只要我们持久,努力地去精炼,相信一定能够精炼出闪光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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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心理网
编辑/张梦雨
文案/史 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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